近年來,永勝縣紀委監委在落實派駐紀檢監察組“捆綁式”開展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整合監督力量、提升監督質效的有效舉措,制定推行“1+1+N+1”監督辦法,以黨風政風監督室(第一個“1”)、紀檢監察室(第二個“1”)、鄉鎮紀委(派出監察室)和派駐紀檢監察組(“N”)、縣委巡察機構(第三個“1”)為工作責任主體,形成共同協作配合的聯動工作機制,實行監督工作捆綁、責任捆綁,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部室組工作優勢,進一步整合紀檢監察機關內部監督檢查力量,建立權責清晰、力量整合、資源共享、協同高效的聯動機制,紀檢監察機關監督質效不斷提升,有效解決了監督力量散而不精的問題,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的作用得到有效發揮。
發揮黨風政風監督室的神經中樞作用。充分發揮黨風政風監督室信息來源廣、政策收集全的優勢,把黨風政風監督室作為全縣監督檢查工作的“指揮部”,負責分析研究黨中央和各級黨委政府以及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工作重點,統籌協調日常督查、重點監督和專項監督,承擔監督工作統籌規劃、調度指揮、分析研判、綜合平衡等職責,根據不同時段的監督重點,通過擬定監督檢查方案、制發監督檢查派單、分解監督任務、下發交辦督辦通知等方式,統籌監督檢查室、派駐紀檢監察組、巡察組、鄉鎮紀委等內部監督力量和行業主責部門的技術力量開展監督檢查工作。
發揮紀檢監察室的專項監督作用。建立紀檢監察室分別掛鉤聯系17個派駐紀檢監察組和15個鄉鎮紀委制度,由黨風政風監督室確定監督檢查內容和重點,統籌整合工作力量,指導派駐機構和鄉鎮紀委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對重點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縱深監督,構建“開展一次監督、形成一份報告、下發一份整改建議、進行一次提醒談話”長效機制,實現了在問題發現、問題反饋、問題整改全過程各階段均有監督推動的工作格局。
發揮派駐紀檢監察組“探頭”和鄉鎮紀委 “前沿”作用。建立縣紀委常委(監委委員)領銜辦案,班子成員定點指導聯系派駐紀檢監察組和鄉鎮紀委,派駐紀檢監察組“捆綁式”開展工作、鄉鎮紀檢監察工作協作辦案等機制,充分發揮了派駐機構和鄉鎮紀委在監督檢查工作中“探頭”和“前沿”作用,做到落實監督責任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發揮巡察機構的利劍作用。整合巡察機構、監督檢查室、鄉鎮紀委和派駐機構的力量,強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聯動監督,充分發揮巡察機構在監督協作工作中的利劍作用。由巡察機構收集梳理各級巡視巡察反饋的共性問題、突出問題移交黨風政風監督室分類制定督查方案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推行“1+1+N+1”監督辦法,不僅有效緩解了監督力量不足的問題,同時也破解了“熟人社會”監督執紀問責拉不下臉皮、放不下面子的難題,提升了監督能力,干部隊伍履職盡責意識和監督質效明顯提升,監督的專業化水平得到提高。
2020年以來,縣紀委監委運用“1+1+N+1”監督辦法,聚焦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和重點環節,充分運用日常監督、專項監督、重點監督以及“捆綁式”監督、巡察監督等方式,累計開展專項督查260余次,共發現問題1757個,下發監察建議和紀律檢查建議46份,下發工作提醒函、交辦通知、督辦通知、整改通知等286份,移交問題線索32條。(張忠輝 || 責任編輯 王云菲)